文章发布日期:2025-10-26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危险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公司应当在单位显著位置公开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及危废管理计划的相关信息,现将相关文件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2026年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凤厂区自行监测方案.doc
2026年宁夏康亚药业苏银分公司自行监测方案.docx
管理计划 (金凤).docx
管理计划(苏银).docx